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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ER BAY AREA # 48

如何成为官方认证的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附详细要求)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广东省科技厅5月6日发布《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明确认定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具备服务国际化、港澳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物理空间,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拥有职业化的运营团队,具备面向国外、港澳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孵化服务能力,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三家。   建立国际化、港澳创新资源的对接渠道,与国外及港澳的大学、科研机构、商会、协会或企业等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拥有一批高质量的国外、港澳创业团队和成果转化项目,已申请知识产权的国外、港澳在孵企业(团队)总数不少于十个。   具有投融资服务功能,获得投融资的国外、港澳在孵企业(团队)数量不少于两个。   举办面向国外、港澳创新创业人员的交流活动一年不少于五场次。   制定符合国外、港澳创新创业人才特点的服务措施。   此外,以上条件中在孵企业需满足「省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标准,国外、港澳在孵企业(团队)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带头人须为国外、港澳创业者。  

GREATER BAY AREA # 47

前海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深港通注册易」上榜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近期组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评选,15项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当选,其中包括「深港通注册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深港通注册易」商事服务,为香港投资者提供足不出香港办理深圳前海企业的商事登记服务,将深圳的政务服务延伸至香港,港资企业的商事登记便利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GREATER BAY AREA # 46

前海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深港通注册易」上榜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近期组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评选,15项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当选,其中包括「深港通注册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深港通注册易」商事服务,为香港投资者提供足不出香港办理深圳前海企业的商事登记服务,将深圳的政务服务延伸至香港,港资企业的商事登记便利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GREATER BAY AREA # 46

央行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5月7日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金融市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   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GREATER BAY AREA # 45

香港放宽防疫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特区政府5月5日宣布,将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订刊宪,以放宽部分就餐饮业务、表列处所及在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   这些措施由5月8日起生效,为期14日至5月21日。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 考虑到本港过去数周就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及确诊个案数字越趋稳定,以及采取张弛有道(suppress and lift)策略控制疫情,我们认为现在是合适的时机放宽部分减少社交接触的措施。   根据第599F章及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订,最新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如下: 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 01 就餐饮处所,在任何餐饮处所内可同坐一桌的人数由四增加至八。 早前公布的其他规定将继续生效,包括桌子之间最少有1.5米距离和除饮食时外须佩戴口罩等。   任何处所内的卡拉OK活动继续暂停。 02 就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第53(1)条所界定者),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处所(或其范围)(即酒吧或酒馆)容许恢复营运:   在任何时间,顾客人数均不得超过该处所(或其部分)通常座位数目的50% 不论营业时间如何,在其内均不得有多于4人同坐一桌 在其内不得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 03 容许以下符合条件的表列处所恢复营运:…

GREATER BAY AREA # 44

如何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看这5方面新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5月6日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致力提高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善用香港与内地及国际的连通优势,抓紧粤港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发展的机遇,把香港发展成更深更广的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保险和风险管理中心及绿色金融枢纽的地位,并且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   其中今年的主要措施包括: 资产及财富管理   为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政府一直多管齐下,包括建立一套符合基金运作需要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以吸引私募基金在本港成立。条例草案已于今年3月刊登于宪报,期望立法会让草案尽快完成审议,并且获得通过,以落实建议。   此外,特区政府计划为在本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在符合若干条件下,提供税务宽免,以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注册和营运。特区政府会就方案征询业界意见,待立法工作完成后,有关安排将由2020/21课税年度起适用。 更深更广的证券市场   为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特区政府会加强香港作为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上市平台的吸引力。特区政府会扩阔现时与ETF相关的股票买卖印花税宽免范围,为ETF发行人提供诱因,吸引他们在香港发行追踪香港股票的ETF,加强香港证券市场的深度、广度和流动性。特区政府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附属法例,以落实建议。   此外,基于新上市制度自2018年4月起顺利实施,香港交易所正就是否容许以法团身分持有不同投票权进行咨询。咨询期完结后,港交所会仔细考虑收集到的意见并决定下一步工作。   风险管理中心 特区政府已于去年12月向立法会提交一项修订条例草案,提供税务宽减以促进海事及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亦已于今年3月把另外两项修订条例草案刊登于宪报,当中与保险相连证券和专属自保保险相关的法例修订,目的是利便在香港发行保险相连证券,并扩阔在香港成立的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可承保风险范围;而与集团监管相关的法例修订,目的是优化用作规管和监管在香港成立控权公司的保险集团的监管架构,务求令香港成为大型保险集团在亚太区的理想基地。   此外,特区政府与内地当局已达成共识,当内地保险公司分出业务予合资格的香港专业再保险公司时,会降低对该内地保险公司的资本额要求。保险业监管局亦已推出「一带一路保险交流促进平台」,汇聚主要持份者,共同分享风险管理和保险资讯、建立人际网络,以及硏究解决方案。   这些措施将提高香港保险业的竞争力,促进其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并协助业界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 绿色金融   去年,特区政府在「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下成功发售首批总值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深受环球投资者欢迎,并为香港及区内的潜在发行人提供重要的新基准。…

GREATER BAY AREA # 43

香港今年第一季经济下跌8.9%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政府统计处5月4日发布今年第一季本地生产总值预先估计数字:本地生产总值较上年同期实质下跌8.9%,为自1974年第一季统计期有纪录以来的最大跌幅。   本地生产总值下跌主要是由于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全球大流行影响,内部及对外需求均持续疲弱。 按本地生产总值各个主要组成部分分析,私人消费开支实质下跌10.2%;按国民经济核算定义计算的政府消费开支实质上升8.3%;本地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实质下跌13.9%;按国民经济核算定义计算的货品出口总额录得9.7%的实质跌幅,货品进口实质下跌10.9%;服务输出下跌37.8%,服务输入下跌25.4%。 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整体货物出口的按年跌幅在第一季明显扩大,主要是因为区内供应链及相关贸易活动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威胁下受到严重干扰;服务输出录得有纪录以来最大的单季跌幅,部分反映访港旅游业受到重挫;内部需求方面,私人消费开支的跌幅急剧扩大,原因是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威胁和因此而实施的社交距离措施严重干扰与消费相关活动,而劳工市场情况严峻亦对消费情绪造成沉重的打击;营商气氛悲观和建造活动疲弱下,整体投资开支续见大幅收缩。 香港的短期经济前景面对极大的不确定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球公共卫生及经济形势的演变。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  

GREATER BAY AREA # 42

重磅 | 在内地生产作业港企可申请豁免强制检疫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特区政府5月4日公布豁免在内地从事生产作业的香港企业接受强制检疫的申请机制,工业贸易署即日起处理有关申请。 《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第2号)规例》于今年4月29日生效,修订《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经修订的《规例》的有效期延长至今年6月7日,而根据新加入的第4(1)(b)条,政务司司长如信纳某人或某类别人士的行程,对关乎符合香港经济发展利益的生产作业的目的属必要,可豁免该人或该类别人士接受强制检疫。 政务司司长已根据上述条文,由5月4日起豁免以下类别人士接受强制检疫: (i)持有《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下发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并在内地从事生产作业的香港企业的拥有人,及该企业所雇用和授权的最多一名人员;或 (ii)上述(i)段所述的企业所雇用和授权的最多两名人员。 获豁免人士只可前往及逗留于其香港企业在内地的生产作业的厂房所在城市,以支援该厂房之运作和业务。获豁免人士在内地停留期间须采取一切所需的防护措施以保障个人卫生,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触;回港后亦须于留港期间接受由卫生署安排的医学监测,须配戴口罩和每天量度体温,并向卫生署呈报任何不适。 合资格的香港企业填妥申请表格后,须连同所需证明文件向工贸署递交申请。 工贸署处理申请时,会按需要咨询香港工业总会及/或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以及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工贸署会向获豁免的人士发出豁免授权书,列明豁免条件。 此外,工贸署会继续处理根据《规例》第4(1)(a)(i)条获豁免的另一类别人士,即「在内地设有厂房并且为制造和供应香港正常运作或香港的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的公司的拥有人或其公司所雇用和授权的人员」的豁免申请。   就上述按《规例》第4(1)(a)(i)条的豁免类别而言,工贸署在审批5月4日前已递交及仍在处理的申请时,会同时考虑第4(1)(b)条下,由5月4日起生效并涉及对「符合香港经济发展利益的生产作业」的香港企业的拥有人或该企业所雇用和授权的人员的豁免准则,相关人士无需重新递交申请。另外,持有工贸署在5月4日前按《规例》第4(1)(a)(i)条发出的豁免授权书的人士,其豁免继续有效,相关人士亦无需重新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工贸署热线2398 5553查询。  

GREATER BAY AREA # 41

招募中 | 在这12个遥距营商领域有专长,请申请列为供应商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创新科技署5月1日公布,特区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遥距营商计划」将于5月4日开始接受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申请列入「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参考名单」。 该署发言人说:「为支援企业在疫情期间继续营运和提供服务,计划通过快速批核的方式,资助企业采用资讯科技方案,开拓遥距业务,相信本港各行各业均可受惠。」 在计划下,每个资讯科技方案连同雇员的培训开支的资助额最高为10万元,而每间企业可获最高30万元总额资助,进行为期最长六个月的资助项目。 计划涵盖以下12个与遥距营商有关的资讯科技类别: 网上营商 网上接单和送递、智能自助服务系统 网上客户服务和推广 客户数码体验升级 数码支付/流动装置零售管理系统 线上/云端财务管理系统 线上/云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遥距文件管理、云端储存及远端存取服务 网上会议工具 虚拟团队管理和沟通 网络安全方案 其他线上/度身订造/云端业务支援系统   计划将提供「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参考名单」,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市场资讯作参考之用。   拟申请列入参考名单的服务供应商须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并具备与上述资讯科技类别有关的技术能力和经验。首批参考名单将于5月15日上载计划网页,其后会定期更新。计划将于5月18日开始接受企业申请资助。 为监督计划的执行,政府设立「遥距营商计划评审委员会」,由创新科技署署长担任主席,成员来自科技界、专业服务界、学界及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GREATER BAY AREA # 40

重磅 |赋权卫生署长适时取消符合条件内地抵港人士检疫令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近日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确诊个案增长有所缓和,反映医护和社会各界年初以来共同努力及各项减少社区接触和边境管制的公共卫生措施初见成效,惟全球疫情仍然十分反复。虽然内地疫情已显著改善,本港仍然需要持续控制因任何跨境交通导致的输入个案或有外游记录的个案导致的第二波感染。 为防本港疫情出现逆转,同时容许政府调整公共卫生措施,特区政府4月28日刊登宪报,订立《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第2号)规例》,于4月29日零时生效。 《修订规例》的主要修订为—— (一)延长《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的有效期至2020年6月7日。 (二)扩大可豁免强制检疫的人士或类别 现时,政务司司长可根据第599C章第4(1)条指明符合指定条件的任何人士或类别的人士豁免接受强制检疫。考虑到逐步恢复的人流及经济活动,《修订规例》会进一步赋权政务司司长就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包括所有从内地、澳门及台湾抵港的人士),豁免他们接受强制检疫—— (a)有需要进入香港以在香港任何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的学校接受或提供幼儿、幼稚园、小学或中学教育的人士,或有需要进入香港以为上述目的而安全进行行程的人士,包括跨境学生及有关人员与服务提供者; (b)有需要就关乎符合香港经济发展利益的生产作业、业务活动或提供专业服务的目的而进行行程的人士。 上述获豁免人士或类别的具体安排(包括如何向相关部门作出豁免的申请)将稍后公布。获豁免人士于留港期间必须接受卫生署的医学监测,须戴口罩和每天量度体温,并向卫生署呈报。 (三)赋权卫生署署长取消检疫令 卫生署署长获赋权可在适当时间对从内地或澳门抵港的人士,若符合指定条件(包括持有证明在当地完成不少于14日的检疫)及已对「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呈阴性反应,署长有权取消该等人士的检疫令。   政府正和相关单位商讨上述措施,将以促进与粤澳两地就2019冠状病毒病联防联控工作为首阶段的目标,并会稍后公布详情(包括实施措施的具体日期)。 特区政府会因应疫情的发展,不时检讨相关措施的可行性,适时作出调节。 《修订规例》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而订立。第599章第八条列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订立规例,以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