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GREATER BAY AREA # 60

大湾区发展等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议题开始接受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5月27日宣布,2020-2021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即日起接受申请。

由创新办管理的「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及「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是政府专为促进及支持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设的资助计划,两项资助计划每年合共拨款约3000万元,目的是推动公共政策研究及实证为本研究以促进公共政策讨论。

 

其中「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旨在支持年期较长而又符合策略议题的公共政策研究,并以此建立相关机构的研究能力及推动院校/智库就策略议题的协作。该计划每年接受申请一次,「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则全年接受申请。

2020-2021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13个策略议题为:(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二)「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数据/智慧城市;(四)创新及科技/人工智能/再工业化;(五)探讨大型基建项目的各种采购模式;(六)在香港发展绿色金融;(七)香港的城市品牌策略;(八)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物流枢纽的地位;(九)过渡性房屋;(十)儿童、青年及家庭发展;(十一)人口老化;(十二)医疗系统创新;及(十三)人力供应及发展。

每项成功申请「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研究项目可获300至500万元资助。研究项目通常为期三至五年。如能提供充分理据,则为期较短的项目也会获得考虑。

2020-2021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将于7月31日截止接受申请。

评审工作由创新办成立的独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由具丰富经验的学者担任主席及成员。委员会会为两项资助计划订定评审准则和细节,以及审核每份申请,初步入选的申请会由评审委员会及非委员会成员的本地和非本地学者及专家评审。为确保研究建议与政策相关,相关的政策局/部门亦会获邀提供建议及意见供评审委员会参考。委员会设有利益申报机制,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主要评审准则,是研究质量及在策略上是否切合本港的公共政策发展需要。在评审研究计划书时,评审委员会亦会考虑其他因素,包括研究成果、研究团队的能力、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研究的推行时间以及拟议的开支预算等。除上述提到的评审准则外,院校对建立研究能力的支持(例如基础设施或配对资助),及其他来自校外的资助及支持亦会列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