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多一类人士可申请豁免强制检疫!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特区政府5月19日公布豁免为仲裁、调解或诉讼程序提供必要专业服务的法律执业者、仲裁员或调解员接受强制检疫的申请机制,律政司即日起处理有关申请。 《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第2号)规例》于今年4月29日生效,修订《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经修订的《规例》的有效期延长至今年6月7日,而根据新加入的第4(1)(b)条,政务司司长如信纳某人或某类别人士以提供专业服务为目的的行程属必要,并符合香港经济发展利益,可豁免该人或该类别人士接受强制检疫。 政务司司长已根据上述条文豁免以下类别人士接受强制检疫: (i)仲裁员、调解员或以当事人代表身分代表任何一方的合资格法律执业者,前往内地、澳门或台湾,于附录列载的相关机构(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询)所管理的仲裁或调解程序,或法庭诉讼程序,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后从当地返港;或 (ii)仲裁员、调解员或以当事人代表身分代表任何一方的合资格法律执业者,从内地、澳门或台湾来港,于附录列载的相关机构所管理的仲裁或调解程序,或法庭诉讼程序,在香港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 获豁免人士只可就获批准的服务前往及逗留于其提供服务的城市/地区,其间须采取一切所需的防护措施以保障个人卫生,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触。抵达或返回香港后14天内,获豁免人士须接受由卫生署安排的医学监测,须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体温,并向卫生署呈报任何不适。 现时,所有入境内地及澳门人士均须接受内地及澳门当局的14天强制检疫安排。特区政府正与内地及澳门有关当局商讨互认由认可化验所发出的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以豁免相关跨境人士接受强制检疫。政府会稍后公布有关安排的详情。 豁免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接受强制检疫安排的详情及申请表格已载于律政司网站。合资格的法律执业者、仲裁员或调解员填妥申请表格后,须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以电邮(idar@doj.gov.hk)向律政司递交。 律政司处理申请时,会按需要咨询相关法律专业团体、仲裁或调解机构,以及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律政司会向获豁免的人士发出豁免授权书,列明豁免详情及条件。 此外,上述仲裁、调解或诉讼程序中涉及的证人(包括专家)及其他人士,可另外向律政司提交豁免申请。政府会按相关法定豁免条文,因应个别情况作出考虑。
降低交易所买卖基金一级市场活动交易成本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特区政府5月15日在宪报刊登《2020年印花税条例(修订附表8)规例》。《规例》旨在修订《印花税条例》(第117章)附表8,以宽免在分配及赎回在港上市交易所买卖基金单位的过程中,涉及交易所买卖基金庄家活动的股票买卖印花税。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交易所买卖基金市场的迅速增长为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措施将通过降低在港上市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交易成本,推动香港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市场的发展,并提升香港证券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乐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也致力推出进一步措施,以降低在香港买卖交易所买卖基金的成本。凭着我们的共同努力,我有信心能吸引更多交易所买卖基金在香港市场上市,并把香港发展成为区内首选的交易所买卖基金枢纽。」 财政司司长在20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公布此项新措施,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一级市场活动的股票买卖印花税。在香港二级市场买卖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印花税自2015年起已获宽免。 《规例》刊宪后,将于5月20日提交立法会省览,并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规例》将于今年8月1日生效。
下星期一起,离港旅客在香港国际机场必须做这件事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因应全球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香港机场管理局将实施强制佩戴口罩新措施,进一步加强健康保障。由5月18日起,所有离港旅客在香港国际机场离港层禁区范围内必须佩戴口罩,直至另行通知。 此项强制规定亦适用于乘坐旅客捷运系统、停机坪接驳巴士或在海天客运码头海空联运楼层的离港旅客。旅客应自备口罩。机管局亦建议抵港旅客在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时佩戴口罩。 机场员工在客运大楼离港及抵港层禁区范围内所有旅客可进出的区域、海天客运码头、旅客捷运系统及停机坪接驳巴士内,亦必须佩戴口罩。 此外,客运大楼和禁区范围入口及抵港层已实施体温检查措施。旅客在机场排队轮候时,应与他人保持至少 1.5 米距离,机场亦已设置指示标志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 2019冠状病毒病爆发以来,香港国际机场加强客运大楼及旅客设施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在经常接触的设施表面采用抗菌涂层,并每小时清洁,同时利用自动清洁机器人,提高清洁及消毒工作效率。机场的酒精搓手液机数量亦已增加一倍,并在客运大楼所有主要通道及旅客常经过的位置加设酒精搓手液机。
重磅 | 深圳支持研究尽快取消深港手机漫游费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深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5月13日公布《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研究尽快取消深港、深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 《意见》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鼓励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纺织及成衣、资讯及通信技术、汽车零部件、纳米及先进材料等五大研发中心和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到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按政策予以跨境合作、空间和资金支持。 金融方面,《意见》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国外和港澳投资者投资内地不良资产。支持参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保险服务中心。支持深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支持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在港澳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支持深圳的银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业务。支持企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到深圳设立经营机构。 《意见》还鼓励国际及港澳医疗和养老机构到深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国际及港澳医疗服务提供主体在深开办医疗机构的设置规范、认定标准和监管规则。资助国际及港澳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在深设立国际医院、诊疗中心或社康机构,支持国际及港澳康养企业到深圳创办养老和社区服务机构。完善国际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在境外医疗人员来深执业、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特需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如何成为官方认证的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附详细要求)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广东省科技厅5月6日发布《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明确认定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具备服务国际化、港澳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物理空间,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拥有职业化的运营团队,具备面向国外、港澳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孵化服务能力,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三家。 建立国际化、港澳创新资源的对接渠道,与国外及港澳的大学、科研机构、商会、协会或企业等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拥有一批高质量的国外、港澳创业团队和成果转化项目,已申请知识产权的国外、港澳在孵企业(团队)总数不少于十个。 具有投融资服务功能,获得投融资的国外、港澳在孵企业(团队)数量不少于两个。 举办面向国外、港澳创新创业人员的交流活动一年不少于五场次。 制定符合国外、港澳创新创业人才特点的服务措施。 此外,以上条件中在孵企业需满足「省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标准,国外、港澳在孵企业(团队)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带头人须为国外、港澳创业者。
前海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深港通注册易」上榜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近期组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评选,15项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当选,其中包括「深港通注册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深港通注册易」商事服务,为香港投资者提供足不出香港办理深圳前海企业的商事登记服务,将深圳的政务服务延伸至香港,港资企业的商事登记便利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前海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深港通注册易」上榜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近期组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9年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评选,15项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当选,其中包括「深港通注册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深港通注册易」商事服务,为香港投资者提供足不出香港办理深圳前海企业的商事登记服务,将深圳的政务服务延伸至香港,港资企业的商事登记便利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央行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5月7日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金融市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 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香港放宽防疫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特区政府5月5日宣布,将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订刊宪,以放宽部分就餐饮业务、表列处所及在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 这些措施由5月8日起生效,为期14日至5月21日。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 考虑到本港过去数周就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及确诊个案数字越趋稳定,以及采取张弛有道(suppress and lift)策略控制疫情,我们认为现在是合适的时机放宽部分减少社交接触的措施。 根据第599F章及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订,最新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如下: 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 01 就餐饮处所,在任何餐饮处所内可同坐一桌的人数由四增加至八。 早前公布的其他规定将继续生效,包括桌子之间最少有1.5米距离和除饮食时外须佩戴口罩等。 任何处所内的卡拉OK活动继续暂停。 02 就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第53(1)条所界定者),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处所(或其范围)(即酒吧或酒馆)容许恢复营运: 在任何时间,顾客人数均不得超过该处所(或其部分)通常座位数目的50% 不论营业时间如何,在其内均不得有多于4人同坐一桌 在其内不得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 03 容许以下符合条件的表列处所恢复营运:…
如何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看这5方面新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5月6日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致力提高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善用香港与内地及国际的连通优势,抓紧粤港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发展的机遇,把香港发展成更深更广的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保险和风险管理中心及绿色金融枢纽的地位,并且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 其中今年的主要措施包括: 资产及财富管理 为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政府一直多管齐下,包括建立一套符合基金运作需要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以吸引私募基金在本港成立。条例草案已于今年3月刊登于宪报,期望立法会让草案尽快完成审议,并且获得通过,以落实建议。 此外,特区政府计划为在本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在符合若干条件下,提供税务宽免,以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注册和营运。特区政府会就方案征询业界意见,待立法工作完成后,有关安排将由2020/21课税年度起适用。 更深更广的证券市场 为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特区政府会加强香港作为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上市平台的吸引力。特区政府会扩阔现时与ETF相关的股票买卖印花税宽免范围,为ETF发行人提供诱因,吸引他们在香港发行追踪香港股票的ETF,加强香港证券市场的深度、广度和流动性。特区政府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附属法例,以落实建议。 此外,基于新上市制度自2018年4月起顺利实施,香港交易所正就是否容许以法团身分持有不同投票权进行咨询。咨询期完结后,港交所会仔细考虑收集到的意见并决定下一步工作。 风险管理中心 特区政府已于去年12月向立法会提交一项修订条例草案,提供税务宽减以促进海事及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亦已于今年3月把另外两项修订条例草案刊登于宪报,当中与保险相连证券和专属自保保险相关的法例修订,目的是利便在香港发行保险相连证券,并扩阔在香港成立的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可承保风险范围;而与集团监管相关的法例修订,目的是优化用作规管和监管在香港成立控权公司的保险集团的监管架构,务求令香港成为大型保险集团在亚太区的理想基地。 此外,特区政府与内地当局已达成共识,当内地保险公司分出业务予合资格的香港专业再保险公司时,会降低对该内地保险公司的资本额要求。保险业监管局亦已推出「一带一路保险交流促进平台」,汇聚主要持份者,共同分享风险管理和保险资讯、建立人际网络,以及硏究解决方案。 这些措施将提高香港保险业的竞争力,促进其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并协助业界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 绿色金融 去年,特区政府在「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下成功发售首批总值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深受环球投资者欢迎,并为香港及区内的潜在发行人提供重要的新基准。…